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为做好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明晰党建任务,现就近期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工作
工作要求:1.查准找实突出问题。按照省委第二十一巡回指导组每周对学校《问题清单》整改进度进行调度的要求,请各单位根据《问题清单》责任分工,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填入《问题清单》“工作进度”一栏(可条目式列出具体工作),于每周五16时前报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有重大工作进展可另附材料一并报送。
2.广泛组织宣讲。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学习体会和实际工作讲专题党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其他班子成员到分管部门或所在党支部讲,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在本单位师生中讲,请相关同志于7月1日前完成。
3.我为警院“献良策”。各单位精心组织,即刻发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在主题教育中建立新功。“献良策”要主题突出,深刻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考、实现的方法路径和取得的实际效果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每个单位择优报送1篇,将Word版和PDF盖章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组织科。
二、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
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请有关党支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召开支部大会研究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相关工作,并结合“七一”建党节,择机开展学生入党宣誓活动。认真做好毕业年级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及入党材料档案整理、转接等工作。
三、扎实开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系列活动
工作要求:根据学校《“青廉课堂”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廉洁文化月”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6月上旬积极开展“清廉课堂”和“廉洁奉公树新风”主题党日活动,活动情况结束后3日内将开展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四、按时报送“我来讲党课”有关材料
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精品党课”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精品党课”课程推荐表》、《“精品党课”课程推荐汇总表》、党课视频(刻录光盘)及讲稿于6月6日前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学校将成立评审组评选“精品党课”和“党课名师”予以表彰,并择优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
五、认真开展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活动
工作要求: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学生党员党性锻炼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系于6月15日前择优推荐5部微党课(刻录光盘)、2篇调研报告与活动开展情况一并报党委组织部,6月30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
六、2023年第二季度党费收缴
工作要求:请于6月15日前完成2023年第二季度党费缴纳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收取党费,统一转账,转账备注:XX党支部2023年2季度党费(预备党员应从上级党委审批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请于6月15日前完成2023年第二季度党费缴纳工作,除离退休党员外(可以支部为单位收取党费,统一转账,转账备注:XX党支部2023年2季度党费),其他在职党员通过建行手机银行自行交纳党费,各党支部派人于6月20日前领取党费收据。
七、召开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推进会
工作要求:为推进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反馈整改,积极探索挖掘本单位特色亮点,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于6月20日前将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报党委组织部,6月底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学校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推进会,选取部分单位进行典型交流发言。
八、继续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督导工作
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对照学校及本单位主题教育及党建重点工作清单,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全面进行梳理,及时查缺补漏,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党委组织部将继续对上述情况开展调研督导。
九、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和党务公开制度
工作要求: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各项组织生活,各基层党组织要确保内容丰富,紧扣主题,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广泛参与,同时要注重过程性资料、图片、视频的收集和会议记录的规范记载,并于活动结束7日内及时上传至“灯塔—党建在线”山东e支部系统。
十、完成各项培训工作
工作要求:请有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学校《党校2023年度培训计划表》,完成6月份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培训的规范性、针对性水平。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报送至组织科邮箱:zzk@sd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