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四进”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四进”工作队人员轮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定于6月下旬组织省“四进”工作队人员轮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数量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本次轮换共选派3人,其中,副支队长1人,队员2人。
二、选派标准
1.副支队标准。选派副支队长应为正处级党员干部,年龄不超过55岁。
2.队员标准。选派队员应为学校正式在编民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选派距退休年龄不足1年及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人员。
三、工作时间
根据《通知》要求,新选派人员于6月30日(星期四)到岗,工作至12月底,时间为6个月。
四、有关规定及要求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省“四进”工作队人员选派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22〕30号)规定,选派人员参加省“四进”工作队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职称评审时要求的基层服务经历。
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报名,报名人员名单请于6月19日(星期日)下午3:00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张杰,18615177230。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