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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省属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3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统一安排,省委教育工委决定举办省属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范围

学校正处级领导干部。

二、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本次专题学习班分 2 期举办,每期 5 天。第一期时间为 2 19 日至 2 24 日,第二期时间为 2 26 日至 3 3 日。学习地点为雪野湖国际会议中心(济南市莱芜区环湖北路)。专题学习班采取动员讲话、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干部全面系统学习。每期第 1 天下午学员报到,第 2 天上午组织开班式,第 6 天上午组织结业式。其余时间分组集中学习研讨。参加人员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先进行自学,再根据要求集中学习。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参加专题学习班:1.新冠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出现发热、乏力、味觉和嗅觉减退、咳嗽、咽痛等症状,未排除疑似传染病的。其他身体不适无法参

加的情况可与工作人员联系确定。

(二)参加人员通过“点对点”交通方式抵达,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车前查验 48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日自测抗原阴性证明。

(三)报到后全体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每天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所有人员每天在驻地自查自报健康监测情况,身体有不适症状的及时报告各组联络员和会务组。集中学习、分组讨论时佩戴口罩。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请假、不调换班次。需参加省级以上重要会议(活动)、完成省委省政府安排的重大任务事项,家庭或个人出现重大变故,以及其他必须参加的会议活动和不可抗拒的情况需要请假的,由学校党委出具书面请假函,报省委教育工委批准。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请假超过半天,所在学校组织补学。

2.各期次学员自带《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以及相应学习用品按照规定时间报到

3.参加人员着便装,自带洗漱用品。专题学习班不发文件包。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68622627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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