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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2年学校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2-06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2年高校党建考核工作的通知》《2022年山东高校党建考核评价办法》和学校《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定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学校党建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党总支、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根据《2022年落实党建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鲁警院党字〔202249)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要求,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三部分。

三、考核时间、方法和程序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自查。1212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分别对照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2022年度)(见附件1和附件2)进行自查自评,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建立一类一盒,并附支撑材料。

(二)实地考核。1212日,学校将成立联合考核组,对照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详细核实,查看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会一课记录、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等相关文件、材料,并收集师生意见和有关考核难点内容、重要事项等。

(三)述职评议。12月下旬,学校将组织开展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总支负责所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总支、党支部要把党建考核作为检验一年来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和契机,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要对一年来抓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排查三整治反馈问题整改、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情况进行认真回顾、总结梳理和研究分析,明确存在差距和努力方向,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促进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水平全面提升。

(二)认真开展自查填报。要围绕考核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现场指导、会议座谈、活动参与等方式深入师生中开展党建调研,做到听真话、摸实情、出实招,真正把自查自评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整改提高的过程。对于自查自评情况,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形成3000字以内的自评报告,并于1212日前将自评表和自评报告交党委组织部。该报告要逐项对照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2022年度),总结做法成效、查找问题差距、提出下步措施 (做法成效防止记流水账,查找问题不少于四分之一篇幅);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有具体做法的数据支撑和佐证材料;要说明减分项所涉内容情况,说明已完成党建考核指标任务、尚未完成指标任务及原因和长期坚持指标任务等情况。

(三)不断严肃工作纪律。党建工作材料和情况分析要实事求是,做到情况客观、数据真实。对各党总支、党支部自查情况与实地考核发现问题掌握情况不一致的,学校党建领导小组将逐一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该小项计0分;情节严重的,将列入底线管理事项清单。

联系人:王珊,电话: 68622961


附件:1.山东警察学院党总支工作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022年度)

2.山东警察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2022年度)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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