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亮身份、明去向、抓作风”实践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09 点击数:

直属党委各党支部:

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方便群众监督,直属党委决定开展“亮身份、明去向、抓作风”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亮身份、明去向、抓作风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亮身份、明去向、抓作风”实践活动,强化直属党委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干部队伍,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三、活动内容

(一)实行工作人员去向牌制度

1.使用范围及设置

直属党委各部门都要使用工作人员去向牌。去向牌由直属党委统一制作并安装在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室门口。其内容涵盖门牌号、单位名称、工作人员姓名及职务等基本信息。去向状态一栏通过可移动的 “状态指示标” 标明工作人员实时去向,具体分为“在岗、暂离、开会、公出、请假、休假”六种情况。工作人员应依据实际状态,及时准确地将“状态指示标”移至对应位置。

2.使用要求

直属党委各部门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按规定正确使用去向牌。

各部门负责人应率先垂范,带头正确使用去向牌,并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使用去向牌及出勤情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纪委、党政办公室、人事处将结合考勤和作风督查,对工作人员去向牌使用情况和出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该制度的正常有效执行。

若因工作人员职务变动或工作部门调整等原因需增减去向牌,相关部门应向直属党委提交书面申请,由直属党委负责统一安排制作与调整工作。

(二)开展“亮身份、明去向、抓作风”主题党日活动

5月中旬,各党支部组织开展“亮身份、明去向、抓作风”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要详细讲解去向牌的使用方法,正式启用去向牌,并及时发布主题党日活动情况。积极引导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形成良好风尚。

(三)加强作风建设学习教育

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强化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引导其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自身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四)开展作风问题自查自纠

各部门要对照作风建设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作风问题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查找在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到位。同时,各部门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自查报告报直属党委备案。

(五)设立作风监督意见箱与邮箱

在办公区域及网站上设置“作风监督意见箱”和“作风监督邮箱”,广泛收集群众对工作人员作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定期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查证属实的问题严肃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向群众反馈,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满意度测评中反映的问题一并进行整改,形成有效的监督闭环。

(六)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

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对在作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激励工作人员积极践行优良作风,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实践活动的认识和参与度,确保实践活动顺利启动。

(二)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实践活动,确保每个环节都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直属党委将不定期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对活动开展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三)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宣传。同时,要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

请直属党委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共同推动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直属党委

                              2025年5月9日


Copyr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警察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