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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副处级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17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统一安排,学校决定举办副处级领导干部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范围

学校所有副处级领导干部及未参加省委教育工委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班的正处级领导干部。

二、学习内容

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读原文、悟原理,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政方针和战略部署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时间地点及日程安排

      本次专题学习班分 2 期举办,每期 5 天。第一期时间为 2 20 日至 2 24 日,第二期时间为 2 27 日至 3 3 日。所有参训人员均参加 2 20 日上午的开班式和 3 3 日下午的结业式。

专题学习班采取动员讲话、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参训人员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先进行自学,再根据要求集中学习。

四、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训人员严格落实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参加专题学习班:1.新冠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出现发热、乏力、味觉和嗅觉减退、咳嗽、咽痛等症状,未排除疑似传染病的。未参加人员另安排时间补训。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68622627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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