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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16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推动学院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山东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考核指标评价标准(2020年度)》《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议事决策规范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鲁组字〔2021〕23号),结合学院实际,现对2021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关工作专项检查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查时间:6月21日前;检查时间:7月2日前结束。 

二、检查内容 

(一)系(部)党总支的检查内容 

 系(部)党总支会议和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执行情况(指承担教学和学生管理任务的系、部,其他党总支定性检查会议记录),重点看议事决策范围是否具体合理、原则和程序是否健全规范、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是否到位等。 

(二)党支部的检查内容 

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的落实情况,重点看会议召开是否按时按次,会议内容是否抓住“重点”、突出“主线”、参会人员和会议要求是否应到尽到、具体规范。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此次专项检查是对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建任务落实的中期督导,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准备,积极配合,确保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对照制度,认真梳理。各党总支认真对照《中共山东警察学院委员会系(部)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中共山东警察学院委员会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各党支部对照《山东警察学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中共山东警察学院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有关要求,做好对照制度、自我评价、自我检视,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转化提升工作,党支部在互查互学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要求,客观评价达到相互促进、全面提升的目的,为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为学院党的建设工作考核夯实基础。 

(三)填写清单,客观反馈。学院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对全院各党总支、党支部进行专项检查,各专项检查组通过深入现场查看相关制度落实、材料记录、建档归档情况,按照专项检查清单列项,对照被检查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缺项内容(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被检查单位,一份交回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党支部对照留存清单形成书面整改报告(加盖党组织公章),于专项检查完后两周内报送至明水校区办公楼2411房间,电子版同时报送至zzk@sdpc.edu.cn 

附件:1.系(部)党总支专项检查清单 

     2.各党支部专项检查清单 

联系人:王珊     联系电话:68622961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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