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统一部署安排和有关要求,省委教育工委决定集中举办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所有正处级领导干部。
二、时间地点及班次安排
全省高校处级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分四期举办,我院学习班次安排在第三期(26人)、第四期(24人)。要求参加人员在单位先行自学,再集中学习。第三期集中学习时间为5月9至14日,学习地点在章丘区委党校;第四期集中学习时间为5月16至21日,学习地点在舜耕山庄。
参训班次及地点详见附件3: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学员报名表(山东警察学院)
三、学习材料
培训期间自带《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学习材料。
四、疫情防控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通知正式下发之日起,所有参加人员纳入健康管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参加人员报到时将《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检测表》(附件1)交住地工作人员,将《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附近2)交各学习小组联络员。存在筛查内容所列情形的不得参加专题学习班。
2.报到时对参加人员统一进行核酸检测。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按时报到。参加人员报到时通过“点对点”交通方式抵达,学院将组织参加人员统一集中乘车,原则上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学习班期间,参加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每天在驻地自查自报健康监测情况,身体有不适症状的,要及时报告住地疫情防控人员。集中学习、分组讨论时要佩戴口罩。
五、有关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学员报名表(附件3)于4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上报省委教育工委,呈报后一律不得请假、不调换班次。
联系人:张杰 电话:68622627
附件1:《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症状检测表》
附件2:《遵守培训纪律 树立良好形象承诺书》
附件3: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学员报名表(山东警察学院)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