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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处级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3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根据省委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安排,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处级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参照省委教育工委专题学习班,采取领导动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领导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学习班共分两期,每期约35人,时间为3月24日至31日。第一期:3月24日至26日,第二期:3月29日至31日。所有学员均参加3月24日下午的开班式、观看专家讲座视频和3月31日上午的结业式。 

参加人员为2020年提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和学院所有副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人员及日程安排详见学员手册。 

二、学习材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重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学习《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教育引导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这次全会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更加扎实地把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学习期间自带以下材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 

三、学习方式 

1.集中自学。学习文件材料、阅读原著、撰写笔记等。学习结束后,每位参训人员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心得,4月3日前发组织人事处邮箱:rscgbk@sdpc.edu.cn 

2.研讨交流。结合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进行分组专题交流。 

四、有关注意事项 

1.集中学习统一安排在文体楼会议室,学习班期间学员一律住在明水校区宿舍。 

2.学习班结业式上每组安排2名学员代表作大会交流发言(每人5-7分钟)。 

附:山东警察学院处级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班学员手册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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